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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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法院:曝光老赖值得推广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江干法院又曝光‘老赖’了,这次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名单还上了浙江法院网呢。”继7月25日杭州江干区法院向社会公布首批被执行人名录后,几天前,该院又公布了第二批被执行人名录。如今“曝光执行”已经成为我省法院紧握在手的一柄利器。
  在江干法院公布的首批被执行人名录中,不仅有应成为守法表率的律师,还有知名的企业家。当这些被执行人被公布于众后,犹如在平静的湖水中猛然投下一块石头,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
  江干法院7月份的这一次“曝光执行”收效可观。据悉,通过媒体发布被执行人名录后,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劳模代表和杭州市、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群众等纷纷致电该法院,提供有价值的线索27条。截至目前,第一批公布的20名被执行人中已有13名交付了欠款、逾期付款利息及罚金,涉及标的金额60余万元,11名原本拟列入第二批公布名录的被执行人也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其中的律师欠债案已完全履行完毕,金义集团也部分履行了债务。
  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楼旭萌告诉记者,“曝光执行”的方法早在2000年就已经在我省的一些法院开始尝试了。如桐庐法院最早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方法,另外“阳光行动”、“公开执行”等等都属于“曝光执行”。在曝光的具体做法上,有在电视上滚动播出或在报纸上公布被执行人名录的,也有在被执行人所在社区张贴名录的。“曝光执行”的实质就是在把债务人的诚信公布于众,让社会关注并参与监督,使“老赖”丧失社会信用,从而促使其履行义务。作为“曝光执行”的一种,绍兴法院曾经推出的“债务人名录制度”在当地也引起了很大的震动。2002年,该制度作为经验在最高法院作介绍和推广。
  “省高院一直以来都鼓励在合法的条件下根据法院自身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创新、改进执行方式方法,江干法院的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其他法院也应继续使用好‘曝光执行’的方法。”楼旭萌非常肯定地说。